美国立法者要求美联储、美国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以及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对阻碍传统银行以规模化方式提供数字资产托管的既有资本与会计规则进行彻底改革。在当前的《职员会计公告》第 121 号(Staff Accounting Bulletin No. 121,SAB 121)框架下,提供数字资产托管的银行必须将这些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负债,导致必须配置过于昂贵的逐美元匹配资本储备。数字资产市场清晰法案(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CLARITY Act)近日在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审查标记阶段取得推进,旨在明确以托管形式持有的数字资产不能被视为银行负债。该立法在参议院内部因消费者保护以及稳定币收益限制而面临阻力,其中第 404 条引入了对加密公司向稳定币持有者提供类似收益奖励的严格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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