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以所谓“强迫劳动”为由,对 60 个主要贸易伙伴启动新一轮关税措施,核心要点如下:
1. 税率梯度
• 中国、日本、韩国、印度等 45 个经济体适用最高 12.5% 税率;
• 欧盟、加拿大、墨西哥等 15 个经济体适用 10% 税率;
• 其余经济体(如英国、瑞士等)适用 10%-12.5% 区间税率。
2. 法理依据
依据《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以“未有效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为由实施。
3. 覆盖范围
涉及全球 60 个经济体,占美国进口总额 99.4%,替代此前到期的临时全球关税。
4. 中方立场
中国明确反对单边关税措施,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经贸问题。
5. 生效时间
新关税已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生效,替代原定到期的临时关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