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听过最离谱的一场性启蒙,是在一个死刑犯嘴里。


我三十岁出头,还在大西北农场劳改。啥也不懂。同屋有个喂猪的老哥,当过国军连长,快五十了。他跟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好过,从女孩十三一直到十七。被发现,要毙他。女孩咬死是自愿,他没被毙,改判十年。
公审大会开完,第二天就押他去劳改队。那晚我俩睡一个屋。我都困得不行了,他不让我睡。他把被子一蒙,跟我讲了一整夜他跟那女孩的事。不是忏悔。是凑到我耳边,拿烟杆敲着床沿,把三年的事儿全抖落干净了,像倒一筐快烂的菜叶子——这辈子最后一筐。
他说他这辈子不冤。反正喂猪,到哪儿都是喂猪。我听到凌晨,整个人是傻的。不是因为多龌龊。是我活到三十多岁,完全不知道男女之间还能有这一层——就像从来没吃过糖,你只知道这世上有糖,你甚至能背出糖的化学成分,但糖是什么味儿?你舔不着。
天快亮时他把烟掐了,说该睡了。他以后不敢讲了。后来我当了作家,写过那么多小说,从没写那个后半夜的细节。不是不敢。是总觉得怎么下笔都不对——他的语气,烟杆敲床沿的节奏,窗外狗叫,我躺在硬板床上听见自己咽唾沫。没法复刻。
他不是在跟我炫耀。他是临被拖走之前,慌慌张张把自己的时间倒进我这只空瓶子里。半辈子的饥荒,都在那个后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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